本週二,檢調破曉出擊,搜索王炳忠、侯漢廷等新黨的四位年輕人,甚至連王炳忠的父母都被帶回偵訊。很諷刺的,一個口口聲聲人權、左一個正義、右一個正義的政府,事發至今,除了批評王炳忠開直播違法之外,對於自己有沒有努力維護證人的人權絕口不提。而調查局唯一的反省,居然就是「不該讓王炳忠開直播」。
調查局引用《刑事訴訟法》第124條,「搜索,應保守秘密,並應注意受搜索者之名譽。」作為不准王炳忠開直播的法源。不用什麼法律知識就可以知道,這裡的搜索秘密,顯然是針對檢調的規範,以保護當事人的名譽;不應該被擴大解釋為,是對當事人的限制。
在搜索過程中,檢調拒絕證人辯護律師進門,雖然說是與法有據,但檢調同時拿著證人傳票、證人拘票、違反國安法搜索票,還好意思說是只單純把他們當作證人,所以不需要律師的保護?退一萬步說,即便真的只是證人,又為何非要拒絕律師到場?多一點人權的保障,不正是這個政權一再對外宣揚的價值嗎?
被搜索的四個年輕人,王炳忠因為太陽花一夕暴紅,侯漢廷則因為「鬼島那些事」從網路發跡。他們和這個時代大多數的網紅一樣,成名的背後,不是因為他們特別優秀、在某一件事情上做得特別好,而是因為特別怪、特別酸、特別敢露、特別離經叛道、特別胡說八道。以上不用一一點名,我相信每個人都可以自己找到心目中對應的網紅們。
網紅不是真正的學者、藝人、政治家,他們不需要真正有學問、有才藝、會演戲、能解決問題。他們只要不斷的出格,就會持續有人關注、持續有掌聲;他們如果「真的認真起來」、想要做些事情,就沒有人要看了。這樣的困境,會使他們很難跳出習慣的舒適圈,放下虛名的光環,實實在在的做些事。
新黨這四個年輕人我都見過,其中幾個有過比較深一些的接觸。我很早就跟新黨的朋友說過我的評價—空,空洞、半瓶水。經常跟著新黨主席郁慕明往返兩岸,能跟到一些重要的場合,見到一些要員,看似兩岸都有知名度,進得了廟堂。
實際上卻是,見過一堆人,卻沒有半個有交情;聽過一堆事,沒有半樣有研究。滾瓜爛熟的就只有那一套「統一大業」,翻來覆去也就只有那三板斧,耍完了,就沒了。某個程度上,他們和那些滿嘴「公民不服從」、「轉型正義」的copycats,並沒有什麼兩樣。
這幾個年輕人,在政治上根本不算是個咖,也沒幾個人把他當一回事,說他們能夠賣台、觸犯《國安法》,實在是太抬舉他們。會想要拿大砲打這幾支小鳥的檢調機關,如果不是腦袋有洞,就是想當鷹犬想瘋了;繼續把我們的國家安全交給他們,就是一件很危險的事。
正常的情況下,檢調機關對於學術單位、國會、議會等較為敏感的機關,都會特別小心、尊重。新黨雖然沒有國會席次,卻也是跨越《選罷法》門檻的政黨。檢調的大動作很快就震驚政壇,除了極少數民進黨人之外,藍綠幾乎是一片撻伐,就連駐日代表謝長廷都隔海開砲。
令人好奇的是,究竟是什麼樣的指揮系統,會讓檢調敢如此「靠勢」;又是什麼樣的思維跟想法,會讓檢調覺得可以用如此粗糙、拙劣的手段,來對付這四個年輕人?在這樣的指揮系統跟思維之下,下一個倒楣的會是誰?
當納粹來抓共產主義者的時候,我保持沉默;
我不是共產主義者。當他們囚禁社會民主主義者的時候,我保持沉默;
我不是社會民主主義者。當他們來抓工會會員的時候,我沒有抗議;
我不是工會會員。當他們來抓猶太人的時候,我保持沉默;
我不是猶太人。當他們來抓我的時候,已經沒有人能替我說話了。
事件發生之後,有些人提到了馬丁‧尼莫拉的《起初他們來抓共產黨》。但很多人覺得,這不過是危言聳聽的老套,台灣的自由民主法治,還是傲視對岸,可以讓人自豪的。
網路上,還有很多網民戴著藍綠的有色眼鏡,狂酸王炳忠跟新黨,「如果真是白色恐怖,就直接抓去槍斃了」。言下之意,其實是肯定今天檢調的行為,已經相當進步、保障人權了。或者是像王丹一樣,講些「共產黨青年幹部帶著笑容上刑場;新黨青年被傳喚就淚眼汪汪、哭哭啼啼」的幹話,繞個彎替檢調擦脂抹粉。
類似這樣的講法,已經不是「保持沈默」而已,而根本就是站在蓋世太保的身邊鼓掌叫好。把網路世界的霸凌,融入現實的司法體系,用國家的力量,懲罰異議者跟少數。也正是這些酸民,讓這個政權,可以如此肆無忌憚的高舉正義、高舉國家安全,一而再、再而三的侵犯人權、財產權。
從年金改革、轉型正義、水利會官派,一路到即將重新登場的《勞基法》,馬丁‧尼莫拉的詩,不僅已經在台灣真實上演,而且還有酸民不斷叫好支持,未來肯定越演越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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